木料若成材、金屬若成器,都離不開外力的作用。《荀子·勸學》有云,木受繩則直,金就礪則利。大意是說,木材經墨線比量后加工便可取直,刀劍等金屬制品被磨刀石磨過就會鋒利。荀子以木與繩、金與礪為喻,說明個人或組織在成長的過程中,要接受規范、經受磨礪。
“欲知平直,則必準繩;欲知方圓,則必規矩。”“準繩”和“規矩”就是制定的標準,有了明確的標準,木材取直就有了尺度,人們說話做事就有了依據。《孟子》云,離婁之明,公輸子之巧,不以規矩,不能成方圓。離婁,視力特別好,能夠在百步之外看到秋毫之末;公輸子,也就是我們熟知的魯班,是中國古代著名的巧匠。孟子以離婁和魯班為例,認為即使是離婁那樣過人的視力,魯班那樣高超的技藝,如果不用圓規和曲尺,也不能準確地畫出圓形和方形。正是因為人無法天然客觀地認識自己,所以需要有規矩、準繩確立正當的標準。也正因有了規則和法度,我們才能形成正當的自我認知,最終合理地引導自己的行為。
設準繩、立規矩是外力約束,對不依準繩、不守規矩者除了教化引導,必要時還要加以懲戒,讓人“莫敢有所恃而犯之也”,這樣才能體現準繩和規矩的威力。史料記載,明朝袁可立任山西道監察御史期間,發現有太監仗勢殺人,便將他們的罪行張榜公布。有人拿重金上門說情,袁可立怒道:“殺人者死,朝廷法也,即弄臣顧可脫乎?吾知有三尺,不知弄臣。”最終,弄臣被正法。袁可立所說的“三尺”,指的就是準繩、規矩、法紀,它的最大意義就是上下一律“取直”,在實施執行中不搞特殊、沒有例外。
接受規范、遵守規矩,比外力引導和懲戒更重要的是內在的自律自控。一個人、一個組織如果對“準繩”有發自內心的認同,并自覺自愿接受剛性約束,那么,他的言行必本分、作風必嚴謹。解放戰爭后期,人民子弟兵進駐北平時,在德勝門內執勤的戰士,寧愿街邊凍著,也不去叫老百姓的門;入城部隊接管倉庫,對里面的軍服軍鞋、大米白面等物資,一件不取……如此自律自控,是因為他們心里裝著“入城紀律十四條”。這種自我約束自我規范的思想覺悟,正是我黨我軍戰勝敵人、創造奇跡的秘訣之一。
“受繩”是約束、規范,它能讓人講規矩、守本分;而人要長本事,還需“就礪”,就是要經受磨煉、砥礪。“人須在事上磨,方立得住。”明代王陽明一生經歷格竹之敗、科舉失意、廷杖加身、遠謫貴州,種種坎坷磨礪都被他化作增長才干的養料,使他文能立學傳世,武能平定叛亂。
“玉不琢,不成器。”質地再好的美玉,不經過雕琢,也難以成為珍寶。這個“雕琢”就是該取直的“受繩”取直,該打磨的“就礪”打磨,從而去其瑕疵,琢材成器。廣大黨員干部當領悟“雕琢”之深意,在成長中自覺“受繩”、主動“就礪”,在黨組織的引導、規范和磨煉下,正心明道、強筋健骨,做一名既“廉”又“能”、既守本分又有本事的好干部。(來源: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)